版权业务
联系我们

广州伍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

电话:(020)61099092

邮箱:2339159338@qq.com
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洪都大厦A栋14楼(省知识产权局对面)

版权业务

著作权是指文学、艺术、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。

(一)作品版权:

1、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,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。

2、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(1)独创性,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。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
(2)可复制性,即指可以通过印刷、复印、临摹、拓印、录音、录像、翻录、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,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,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。

(3)合法性,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。公民从事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,应当符合法律规定,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。

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。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 戏剧、 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 办理步骤:

作品著作权登记材料(必备):

1、作者证件复印件;

2、版权申请人证件复印件(个人提供身份证件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);

3、作品图稿(电子版);

4、作品说明书;

(二)计算机软件:

1、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。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,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。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、组成、设计、功能规格、开发情况、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,如程序设计说明书、流程图、用户手册等。

2、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

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,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,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。根据国务院颁发的《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》的有关规定,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的证明。

作品著作权申报材料(签章):

1、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(签章);

2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(签章);

3、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(个人)(签章);

4、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(签章);

5、源程序;

6、其他证明文件(签章)

(三)申请版权登记的流程

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--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—通知缴费—申请人缴纳

登记费用—登记机构受理申请—审查—制作发放登记证书—公告

伍邦为企业提供专利的著作权战略辅导,协助企业在产生重要作品/软件及时将作品/软件的著作权纳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中,并协助企业选择合适的形式和许可、转让等,将版权进入市场,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最大的利益。